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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强省与新能源资源富集大省,江苏省在能源电力领域的供需两端持续展现强劲的发展势头。凭借其坚实的产业基础所催生的庞大电力需求,以及健全且先进的电力基础设施所提供的卓越电网支撑能力,江苏省近年来新能源项目的开发规模实现了迅猛扩张,其消纳效率亦维持在较高水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分布式光伏作为省内新能源领域增长的主力军,其2024年上半年新增装机规模跃居全国第一,累计装机规模稳居全国前三,这一成就彰显了江苏省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所展现的坚定决心与显著成效。
2024年9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人民日报》署名文章《以能源转型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中提出,大力推广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并坚持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建设在规模、布局、时序上做到“三位一体”。2024年8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发改能源〔2024〕1128号)文中提出,为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当中,提出要围绕承载能力提升编制配电网发展实施方案并做好与配电网规划的衔接。要求健全配电网全过程管理,指导各地开展新能源接网影响分析,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定期发布和预警机制。通过做好承载力评估与提升工作,一方面增加分布式电源的接入裕度,另一方面引导分布式电源科学、合理、有序地接入电网。在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当中,提出重点在分布式新能源、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主体发展较快的地区,探索应用主配微协同的新型有源配电网调度模式,强化分布式资源管控能力,提升配电网层面就地平衡能力和对主网的主动支撑能力。这对加强分布式新能源的可控、可调能力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同时也为未来分布式资源的运行模式指明了方向。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电力用户内部电网或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kV、装机容量不超过20MW或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kV(66kV)、总装容量不超过50MW的分布式光伏。本办法要求项目投资主体应通过配置防逆流装置实现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本办法对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自身负荷水平、源荷匹配特性和整体运行策略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负荷水平低、源荷匹配性差的项目将无法建设或出现较大收益损失。但该办法的出台也将进一步促进分布式的就地消纳,并激发企业的绿电需求,同时推动江苏省以分布式光伏为抓手从而加速其能源转型的步伐。
目前江苏户用光伏发电基本为全额上网模式,上网电价执行标杆电价。2024年9月2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启动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入市相关工作。近期伴随建设成本下降及绿电价值附加,收益相对明朗。江苏工商业屋顶光伏效益主要受分时电价影响,目前江苏优化了尖峰时段设置、缩短了尖峰时长,降低了重大节日的深谷电价,这对工商业屋顶光伏的收益产生了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配置一定规模的用户侧储能及开发绿电价值,仍能保证一定收益。
基于新型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安全可控、灵活高效、智能友好、开放互动”的特征要求,在未来,就地平衡能力强的微电网将大量涌现。分布式光伏作为微电网当中的电源角色,与分散式风电等其他分布式电源一起参与微电网内部负荷、电源、储能的友好互动,实现内部电力实时平衡、电量延迟平衡。配电网将从传统的电能分配角色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也可以理解为有源配电网是更大范围的“智能微电网”。目前,江苏正在积极推进园区级、企业级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以《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当中明确的连云港灌云临港产业园、盐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应用试点,加快向苏南地区及全省推广应用,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多能互补、智慧调控平台建设,提高园区及企业的绿电供应与消费能力。
通过虚拟电厂等运营模式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可调节负荷、储能及电动车等一系列分布式能源的规模聚合与运行优化,形成规模更大、响应更迅速的与系统电网的交互与支撑。不仅解决虚拟电厂内部分布式光伏的消纳问题,同时也可以为系统提供一定的新能源调峰能力。目前,江苏省内的苏州虚拟电厂、盐城虚拟电厂、常州虚拟电厂已投入运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虚拟电厂也已开展前期工作。2023年8月,苏州综合智慧零碳电厂上线万千瓦用户侧源荷储资源;2024年4月盐城首个虚拟电厂正式启动试运行,覆盖9个区县,聚合区域分布式电源,建成后形成调峰能力90万千瓦。
建议相关部门、企业做好光伏承载力滚动评估工作,并向投资开发企业开放,充分考虑地区差异,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有序投资开发。做好电力系统主网架的加强优化工作,增强全省范围内的新能源电力送出、转移与消纳能力。在确有必要地区开展配电网专项规划,推进配电网改造升级,提升配电网分布式光伏消纳能力。积极开展园区级、企业级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高源荷匹配能力,促进区域分布式光伏的充分开发与高效利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聚合参与绿电交易,鼓励电力大用户尤其是外向型经济企业提高绿电消费比例,提高绿色电力消费需求与收益水平。
因地制宜、因网制宜,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和电网结构,在分布式新能源消纳困难地区,探索应用户用光伏整村连片开发、集中汇流至10kV送出的技术方案缓解低压配电容量不足问题,同时对区域分布式光伏形成聚合,为参与市场化绿电交易提供良好基础。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分布式储能设施,通过在配电站或台区统筹建设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的技术方案提升区域电网在“峰谷”时段的综合输配与调节能力,实现配电网“动态增容”,进一步释放区域分布式光伏消纳能力,促进分布式光伏长久、良好发展。
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储能调控技术创新,实现分布式光伏系统的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电网友好性。在沿海地区大力推进园区级、企业级智能微电网、有源配电网建设,并向苏南和全省推广,提升小范围内电力系统的优化协同能力,实现分布式光伏的大比例就近、就地、就低消纳。积极推动虚拟电厂等运营模式创新,鼓励省内苏州、盐城、常州、南京等地区虚拟电厂项目的建设并进一步扩充接入的各侧资源,形成更大规模、更快速率的调节资源与调节能力,探索提升虚拟电厂项目架构的合理性、调控的准确性、运营的经济性。不断强化区域电力自平衡能力与对系统的互动支撑能力,彻底解决分布式光伏的消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