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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绿康生化(002868):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发布日期:2024-07-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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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绿康生化(002868):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9、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在本预案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情况,关于公司分红及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预案已在“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及承诺”中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说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5408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10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入再提速阶段。我国能源主管部门发布了多项政策文件,明确了未来的战略目标。2021年10月,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的通知,将光伏行业被列入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进一步鼓励光伏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由于近几年,国内畜牧养殖市场低迷,对下游动保产品需求不旺,同时受国际经济形势及人民币汇率上升、海外市场销售及海运不畅、“兽药添字”转“兽药字”政策变化、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动保产品业务经营持续承压。为了扭转公司现状,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坚持“内生+外延”的发展战略,在采取策略应对动保业务承压的同时,积极在光伏胶膜产业布局。公司在2023年1月完成对江西纬科的收购,切入光伏胶膜行业,并于2023年1月设立绿康海宁,启动光伏胶膜项目投资建设。公司的主营业务在动保产品、植保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基础上,增加了光伏胶膜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形成“动保产品+光伏胶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双主业发展模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海市路35号。该项目投资总额为75,367.06万元,除了公司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外,仍有较大的资金缺口。而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对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难以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该项目的资金缺口。面对光伏行业的市场发展机遇,公司亟需完成募投项目的工程建设,尽快释放光伏胶膜产品产能,快速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经审慎决策后,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19

  (1)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加速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和光伏平价上网 自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以推动光伏行业高速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转型步伐。202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在发布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的目标。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同时,国家也出台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推进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促使光伏行业由政策性补贴驱动逐渐转向由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驱动。其中,光伏组件转换效率的提升和综合成本的降低是实现平价上网的关键环节,光伏胶膜对于光伏组件成本、质量、寿命以及转换效率又至关重要。因此,该项目是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的同时也促进民生发展。

  在全球国家全体关注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光伏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内外政府均提供了一系列政策进行支持,推动光伏产业的发展。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50年净零:全球能源行业路线年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年增量达到630千兆瓦。而中国光伏产业呈现产业规模大、技术进步快、成本竞争激烈的特点,具有高技术水平、低成本优势的中国,已成为全球光伏产业链技术、产能、供应链最领先和完备的国家,深具全球竞争力。因此,我国光伏组件企业及其配套材料制造企业显著受益,拥有广阔的市场需求。

  随着光伏项目补贴退坡、促进平价上网的政策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陆续发布,光伏行业由政策性补贴驱动逐渐转向由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驱动。在技术方面,N型组件以其具有的效率高、低衰减、高双面率等优势,已经成为继P型组件之后光伏行业的新主流。在降本增效方面,下游客户对于产品成本控制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围绕高分子薄膜的配方、生产设备及加工工艺等环节,通过不断测试和优化,推出EPE共挤型胶膜。该产品良好地结合了EVA胶膜优异的加工性能和POE胶膜的抗PID性能,符合了组件客户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顺应了N型双面双玻组件封装胶膜的降本趋势。

  202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在印发的《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从供给侧入手、在制造端发力、以硬科技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在其中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技术供给能力提升行动”方面,针对光伏材料和设备,提出“开发高纯度、低成本多晶硅材料和高性能硅片,提升大尺寸单晶硅拉棒、切片等制备工艺技术,提升电子浆料、光伏背板、光伏玻璃、封装胶膜、电子化学品等关键光伏材料高端产业化能力”。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乐观情况下预测2024-2027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分别为430GW、462GW、511GW、562GW,随着全球光伏装机容量每年不断的提升,对组件及其上游材料的需求也将保持旺盛,光伏胶膜作为光伏组件封装的关键材料,按照目前装机量与生产量的容配比关系,即每千兆瓦(GW)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对应的胶膜需求量约1,200万平方米测算,光伏胶膜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将持续提升,为光伏胶膜的产能消化提供稳定保障。

  靠性POE胶膜、高性价比及高可靠性的三层共挤EPE胶膜、高增益EVA白膜、以及抗PID型EVA胶膜的配方与生产工艺,并在头部组件企业量产供应。公司不断根据市场需求和组件技术创新,研发新品,实现产品的迭代更新,针对最新的0BB技术组件开发了皮肤膜和一体膜,针对异质结电池开发了转光膜,针对钙钛矿电池开发了热塑性TPO封装胶膜等,为未来可能的规模量产新电池封装做好了技术储备。公司的POE、EVA和EPE等胶膜均通过TUV和UL认证,为龙头组件企业提供了大规模量产供应,具备良好的市场认可度。公司围绕高分子薄膜的配方开发、生产工艺技术、以及组件的应用测试,进行了重点研发投入,建立了从树脂和助剂功能测试、小试到中试薄膜挤出、全尺寸组件的制备和性能评估等关键实验室的研发和测试能力。在生产技术方面,公司采购了先进的生产设备,结合自动化、集中化以及最新的胶膜生产工艺,进行精益化生产管理,追求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的同时,致力为组件厂提供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胶膜封装方案。

  光伏封装胶膜作为光伏组件生产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在保护电池片、延长组件使用寿命的同时,还能提升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因此下游组件厂商对胶膜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认证过程。早期的产品测试周期大概为3-6个月,在供应商的产品通过测试后,组件厂一般还会采取小批量试产的方式对供应商的产品稳定性、交付能力、服务能力进行综合审慎评价,整个认证周期通常耗时1-2年。出于对产品质量稳定性、转换成本等方面的综合考虑,一旦通过认证后,组件厂商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

  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产品性能以及全面的客户服务,积累了一批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经取得晶科能源、正泰新能、中建材光电、阳光能源、欧达光电、武骏重庆光能、正信光电等下游组件厂商的相关产品认证或已完成可靠度测试,并正在导入一道新能源、爱旭股份、高景太阳能、润阳股份、日托光伏等下游组件厂商的供应商体系。未来公司将在现有市场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周全的新客户开发导入计划,并配备成熟的市场开发及销售团队,进一步提23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产业布局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方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有效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得以降低,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新建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是,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一定提升。

  光伏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政策依赖程度较大。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频繁发布多项行业政策,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及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018年“5·31”新政推出后,中国光伏补贴的装机规模和购买电价标准均下调,国内光伏市场需求及产业链各环节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对整体国内市场及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随着光伏发电技术不断升级,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光伏发电逐步进入无补贴时代,光伏电价政策多次调整且总体呈下降趋势。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与产业政策导向存在较大关联,若未来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太阳能光伏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光伏胶膜业务产品作为光伏组件的主要封装材料,存在着较高的技术壁垒。为保证光伏封装胶膜的透光率、粘合度、高阻水性、抗PID性能以及抗紫外线能力,公司需要自行研制原料配方并且优化EVA等原料改性工艺以保证产成品的稳定性,同时根据光伏组件技术变革情况推出能够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但光伏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其生产技术和产品性能处于快速革新中,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如果公司在技术革新和研发成果应用等方面不能与时俱进,将可能被其他具有新技术的公司赶超,从而影响公司发展前景。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决议,基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鉴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投资需求以及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为确保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5)假设2024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①较2023年度下滑10%;②较2023年度保持不变;③较2023年度减亏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2024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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