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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湖北印发《2023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8-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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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湖北印发《2023年新能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支持2021年公布的集中式(共享式)化学储能电站发挥调峰作用。对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储能电站,按储能电站富余调节容量的5倍配套新能源项目;考虑疫情影响,对2022年底前已开工的化学储能电站,按照相同比例计算富余调节容量可配套新能源项目的总量,但建成时间每逾期一个月,总量分别扣减20%;建成时间以项目单位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的日期为准。支持相关企业在湖北开展全钒液流储能、铁锌分层液流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先进储能技术试点示范应用,相关项目列入省级示范项目名单并在2023年底前主体工程开工的,按照不超过储能电站调节容量的5倍配置新能源项目。储能电站应早于新能源项目建成。

  (一)各地发改委(局)要组织开展存量项目清查,准确掌握辖区范围内所有已纳规新能源开发项目及挂钩调节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杜绝“圈而不建”。已纳规项目及挂钩调节能力建设项目已超出规定时限未建成的,在建成之前项目主要投资方不得申报新项目,在建项目因客观原因难以全容量建成的可申请减容建设。已纳规项目已超出规定并网时间未开工的,从原项目清单中剔除。各地存量项目清理情况结合项目调度工作,于2月3日前以地市为单位向省能源局书面报告。

  (二)各地发改委(局)要组织开展新能源资源普查,加大与同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住建等部门和电网企业的沟通衔接,准确掌握可开发风光资源、可利用土地(林地、水面)、电网接入能力等情况,加强统筹规划和项目储备,明确开发建设单位遴选条件和方式,避免碎片化。要不断优化新能源投资环境,降低非技术成本,提升新能源开发的综合效益。凡有企业反映地方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门槛、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等情形的,在整改到位并向省能源局作出书面承诺之前,暂停安排新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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