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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8-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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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探索解决我省新能源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拓展电网消纳空间,进一步夯实长期发展基础,各地要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推动电站、电网、用户和储能一体化协同发展,通过技术创新扩展电网消纳空间。申请参与全省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竞争优选的项目,可自愿选择光储一体化的建设模式,配置储能标准不低于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的10%容量/1小时,储能电站原则上不晚于光伏电站同步建成。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光储一体化项目将在竞争优选评分中给予倾斜支持。

  (一)具备开工条件。项目已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近期库,或已纳入论证库并经本次审核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近期库。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土地(或水面)的应取得县级以上自然资源(国土、林业)、水利、生态环境、文化、人民武装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明确支持意见和县级政府承诺函。如使用国家政策允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及储能项目的土地,但涉及林地指标、湿地占补平衡等情况的,还应按照取得具有相应定额指标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省级电网接入和消纳意见由我局统一转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独立供电企业研究出具。未尽事项参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执行。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不得申报,对违规申报项目的企业予以记录。

  (二)申报光伏+储能项目的应明确建设方案。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制定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方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可编制建设方案,或在项目申请报告中以专门篇章明确储能建设方案。储能建设方案应包括储能设施技术路线、电池类型、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方案(含支持文件)等基本信息,储能设施与其他调节手段对接的具体措施及其提升效果评估,以及储能设施与拟申报光伏项目的对应配置关系。鼓励企业在确保履行承诺的前提下,提高储能规模比例和提前建设配套储能设施。

  (一)组织申报阶段。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自愿申报新增项目的企业可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其中,光伏发电项目相关支持性材料按照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文件要求准备,通过项目所在县级、设区市级发改部门逐级上报我局。申报光伏+储能项目,如储能设施与光伏发电项目在同一地建设的,储能设施相关材料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性材料申报;集中建设储能设施位置与光伏发电项目不在一地的,储能设施相关材料由储能设施所在地发改(能源)部门报送。储能设施建设用地和接网支持性文件参照光伏项目相应申报材料同等要求,确保储能设施可实施性。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信息管理,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已按照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文件要求建设了江西省光伏规划项目库管理系统()。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已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项目库的项目单位可登录该系统补充完善论证库项目信息。经设区市级发改部门同意申报近期库项目的,由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办)通知各项目单位同步在该系统填报光伏发电项目申报纳入近期库材料(系统将在2021年3月25日17:00准时关闭,关闭后将不能继续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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