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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出售的 进展公告发布日期:2024-08-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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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出售的 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与重庆渝泰签订《户用光伏电站资产购买协议》,正泰安能将其所持有的山东、河北及山西区域合计493.13MW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转让给重庆渝泰,交易对价为197,219.00万元(含税价,增值税税率13%,含过渡期间收益),其中山东区域152.84MW,河北区域336.25MW,山西区域4.04MW。上述资产交割完成后,正泰安能或其指定的关联单位将继续为上述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提供运维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资产转让对价支付: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后甲方分三笔支付本次资产转让价款。第一笔:本协议生效及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标的资产转让对价的30%;第二笔: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甲方签订持有期间内无偿许可甲方使用订单系统和泰极系统书面协议及完成资产交接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标的资产转让对价的40%;第三笔:乙方协调全部户主与甲方重新签订改签版业务合同、办理相关资产变更手续,并与甲方结算过渡期收益及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标的资产转让对价。

  (一)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分别签署借款合同及授信业务协议,金额分别为7,800万美元、60,000万元人民币及110,000万元人民币。新能源开发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及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借款合同及授信业务协议,金额分别为50,000万元人民币及1,400万美元;上述借款及授信业务总金额为折合人民币279,000万元。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2家公司就上述借款及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折合人民币279,000万元。

  (二)因公司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浠水杭泰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盐城正泰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组成的银团共同签署借款协议,金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开发作为保证人为上述浠水杭泰的融资租赁业务及盐城正泰的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8,000万元。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5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10、临2021-016、临2021-025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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