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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分布式光伏新政若干问题探析发布日期:2025-03-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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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比特币、以太币以及竞争币等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分布式光伏新政若干问题探析

  《管理办法》提出的“以上条款中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要求光伏电站利用的建筑物、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红线范围内。这实际上是对何为“一个项目”的界定。从以往的实践来看,地方发改部门在项目备案时,备案内容明确利用多个不同公司、不同地址产证的项目并不少见,特别是商业园区项目。根据备案证,这种项目可以认为是“一个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后,前述类型的备案将不再允许,但《管理办法》发布之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10年前,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为了解决补贴指标问题,推出了所谓的“地面分布式”。此后,各种形式的“擦边”分布式项目应运而生。例如,支架直接入地的“屋顶分布式”,利用农业大棚、禽舍棚顶建设的分布式,利用尾矿堆场直接在地面建设的“分布式”项目等。各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对于这些“擦边”项目的态度也不尽一致。例如,广西发改委2023年5月发布的《关于申报2023年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明确规定豁免农业大棚、禽舍棚顶建设的分布式竞配指标要求;安徽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农业大棚需要纳入年度规模管理。

  《管理办法》第四条对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给出两个选择,一是“接入用户侧电网”,二是“电站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且用户与发电项目投资方为同一法人主体)”,前提是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而专线直供,用户与发电项目必须为同一法人,且《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也规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的,发电、用电双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管理办法》第九条提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能源发展与国家级能源发展规划的衔接……,指导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等,提出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从字面意思看,应该是“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提出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和规模”;但每个具体项目是否需要取得指标、如何取得指标,以及没有取得指标的结果,《管理办法》尚不明确。相关结果在地方规定中有所反映,例如安徽规定没有指标的分布式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并网。

  例如,《威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规定,符合专项规划且不直接占用土地的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无需办理和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鲁10行终151号案例中,某光伏电站建设在大楼屋顶,容量为3.6兆瓦,东西长150米、南北长67米,南面支架高2.8米、北面支架高4.5米,建筑面积10050平方米。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被行政机关做出限期拆除的处理。司法机关认为,《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规定,安装容量大于1兆瓦和小于或等于30兆瓦的光伏电站属于中型光伏发电系统,而本项目容量为3.6兆瓦,不属于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项目,故不属于可以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畴。

  此外,《管理办法》中有六条内容涉及规范备案管理,除了再次明确有些以往文件的规定外,还有三大亮点:一是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只能由企业备案,允许合并备案并分别接入电网;二是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该规定打破了历年来主管部门要求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的“传统”要求;三是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将项目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类似于原有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转为“全额上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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